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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县直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2-11-19 10:36:50  来源:县总工会  作者:本站编辑

永工〔2012〕44号

 

关于认真做好县直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永春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永委〔2011〕2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积极作用,推进永春工会全面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活跃机关、事业单位气氛,为推动本部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设范围
    我县所有已建会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三、总体目标
    以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会活力,通过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科学文化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把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建设成为“模范职工之家”。
    四、基本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要实现“十有”。
    1、有健全班子。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共永春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按时进行换届,建立健全工会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工会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有工会牌子。单位门前悬挂工会委员会牌子,工会办公地点挂工会牌子,并有明显的工会会徽标志。
    3、有工作台帐。有会员花名册、会员登记表,会员有会员证,职工(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有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务工,不论户籍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要吸收到工会组织中)入会率95%以上;工会委员会各项活动有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各项工作资料、文件,台帐齐全。
    4、有独立账户。工会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核算,工会经费行政拨划到位,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使用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自觉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每年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5、有经费保障。工会经费规范核算,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6、有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7、有工作制度。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工会工作例会。建立以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会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8、有活动场所。工会办公室设施齐全,职工活动有阵地、有书刊,有文体活动设施、有管理制度。
    9、有正常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10、有明显作用。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金秋助学活动,做好送温暖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广大职工拥护满意。
    希各单位工会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总工会将适时组织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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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6日